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现将经广州市广外附设外语学校、深圳外国语学校考核审定后符合推荐保送生的资格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7天。若对公示的名单有异议,请向省教育考试院高招处反映,电话020-38627830。
附件:1. 广州市广外附设外语学校推荐保送生资格名单
2.深圳外国语学校推荐保送生资格名单
广东省招生办公室
2013年3月7日
相关附件:
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现将经广州市广外附设外语学校、深圳外国语学校考核审定后符合推荐保送生的资格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7天。若对公示的名单有异议,请向省教育考试院高招处反映,电话020-38627830。
附件:1. 广州市广外附设外语学校推荐保送生资格名单
2.深圳外国语学校推荐保送生资格名单
广东省招生办公室
2013年3月7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