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设计美学》等三门课程考试大纲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有关主考学校自学考试办公室:

根据《关于调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部分省统考课程使用教材的通知》(粤考办〔2013〕3号)规定,从2013年7月开始,调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设计美学》等3门课程的使用教材。现将上述3门课程的考试大纲印发给你们,请你们及时向社会公布,以便考生及时了解有关信息。

附件:1.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设计美学》课程(课程代码:04026)考试大纲

     2.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学语文教学法》课程(课程代码:04579)考试大纲

     3.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设计原理》课程(课程代码:09235)考试大纲

 

 

        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31月28日   

 

(粤考办[2013]5号)关于印发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设计美学》等三门课程考试大纲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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