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2021年广东省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模式资格考生名单公示
根据教育部阳光高考有关规定,现公示浙江大学2021年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模式资格考生名单,公示期10天。若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向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反映,电话:020-62833628。
根据教育部阳光高考有关规定,现公示浙江大学2021年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模式资格考生名单,公示期10天。若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向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反映,电话:020-62833628。
根据教育部阳光高考有关规定,现公示北京外国语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南方科技 大学、西交利物浦大学、北京师范大学 — 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上海纽约大学、昆山杜克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等高校开展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模式资格考生名单, 公示期 10天。若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向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反映,电话: 020- 62833628 。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 、 考试院 ) : 为做好我省 2021 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委员会、教育局,全国在粤招生高等学校: 广东省 2021 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 、 五中 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认真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以及《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考试招生工作 , 全力保障高考综合改革平稳落实落地。 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今年招生的院校、招生专业及计划有哪些? 答:2021年中高职院校继续开展中高职贯通三二分段试点招生。经职业院校申报、省教育厅审核等程序,确定80所高职院校和275所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在1612个专业点开展试点,试点院校、招生专业和计划见《关于开展2021年职业院校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21]19号)。请广大考生关注广东省教育考试官网、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微。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招生办,有关高校、省属中职学校: 为 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广东省职业教育 “扩容、提质、强服务”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根据《关于做好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转段考核和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19〕136号)、《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高职院校招生培养改革申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研究,拟开展2021年职业院校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以下简称三二分段)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教育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 2021 年高中阶段学校指导性招生任务的通知 》(粤教职函〔 20 21 〕 12 号)、《广东省招生委员会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 印发 < 广东省 20 21 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 录取 工作 实施办法 > 的通知》(粤 招 〔 20 21 〕 3 号), 我省 中等职业学校(简称中职学校,含技工 院 校,下同)通过省中招服务平台编报了 20 21 年招生生源计划,现将汇总的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生生源计划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各 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 根据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 (教学厅函 〔 20 21 〕 10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世界技能大赛获奖保送的通知》(教学厅〔 2020〕 3 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 广东省中国 “互联网 +”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激励措施 > 的通知》 有关精神和要求,以及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 办公室 关于 做好广东省 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 的通知》(粤招 办 〔 20 20 〕 30 号) 有关规定,我办对申报 广东省 202 1 年普通 专升本 招生 建档立卡、退役士兵、加分等 资格的考生进行了汇总复核确认 。 其中 , 广东省户籍建档立卡考生名单 由 省扶贫开 发 办公室在省扶贫开发管理系统 进行 数据比对确认后 报送我办 ,非广东户 籍 建档立卡 考生由考生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我办 审核后 确认 , 共 2397名 ( 见 附件 1 ); 退役士兵(含服义务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的退役士兵) 由考生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我办 审核后 确认 , 共 1317名(荣立三等功以上的 18 名) ( 见 附件 2 ) ;加分资格 考生由考生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我办 审核后 确认 , 共 558名 (见附件 3)。现将 上述考生 名单发给你们, 并就有关工作安排 通知如下: